近日,一则“父亲打女儿”的视频
疯传网络,引起众怒。
视频中,
男子疯狂地用拳头捶打一旁的女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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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女孩一直在哭着哀求“不要打了”,
甚至挣扎、反抗,
男子也没有停手...
看到视频的人无不愤怒、揪心...
纷纷表示:
“虎毒不食子,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!”
然而就在大家为孩子揪心的时候,
有网友称,
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烟台,
并在微信群、朋友圈里大肆传播扩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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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也有不少理智的网友
向烟台公安求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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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公安第一时间进行核实,
经多方查证,
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广西靖西,
7月22日,靖西公安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。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m0731y5f1yw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经查,视频中的男子黄某(26岁,广东省揭阳市人)。其前妻是靖西市人,黄某于近日带着自己女儿到靖西找前妻,入住靖西某酒店。
7月21日晚,其外出喝酒回到酒店后,因自己女儿在床上哭闹,借着酒性,挥起拳头重打自己的女儿,自拍视频后发给前妻,后该段视频被网友多次转发。
目前,黄某因殴打他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在此之前,
还有多个网传视频被造谣发生在烟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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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让人揪心的视频都发生在
同一个烟台地点?还言之凿凿?!
▽
在这里,再次告诉大家,
这些都是谣言!
这些都是谣言!
这些都是谣言!
不知造谣人的目的何在,
但公安机关将对网络谣言的
造谣者、传播者予以严厉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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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
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
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最后小编提醒大家:
虽然不少网友转发此类谣言是
出于善意和爱心,但是!
如果大肆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,
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,
还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!
所以还请大家不信谣!不传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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◉ 人品不过关,别的都免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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